華亭縣豫華冶金爐料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關于申請辦理排污許可證的報告》(豫華字〔2014〕第63號)收悉,經我廳審查和公示后,認為華亭縣豫華冶金爐料有限責任公司符合《甘肅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97號)和《甘肅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中申領排污許可證的要求,結合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對華亭縣豫華冶金爐料有限責任公司核發(fā)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3年。
二、根據華亭縣豫華冶金爐料有限責任公司實際運行情況,允許華亭縣豫華冶金爐料有限責任公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控制總量(按年設計生產能力25000噸硅錳合金,年生產330天折算)為:
(一)二氧化硫控制總量為:2015年、2016年、2017年均為165噸以下;
(二)煙(粉)塵控制總量為:2015年、2016年、2017年均為49噸以下。
三、按照總量減排要求及排污許可證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在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內,華亭縣豫華冶金爐料有限責任公司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環(huán)評批復及驗收要求,盡快完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強環(huán)保設施運行管理,完善在線監(jiān)控設施,加強人員培訓,確保主要污染物穩(wěn)定達標排放,應按證排污,杜絕超濃度、超總量排污。
(二)積極配合各級環(huán)境保護部門日常監(jiān)管和檢查。
(三)每年的3月底前,應向我廳辦理排污許可證年度審驗手續(xù),并提交相關材料。
(四)華亭縣豫華冶金爐料有限責任公司的排污許可證載明的基本信息或排放污染物的數量、濃度有重大改變或改變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時,應按照《甘肅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時限要求,向我廳提出申請,遞交《甘肅省排污許可證變更申請表》及有關證明文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xù)。
(五)排污許可證三年期滿后,需要延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三十日內向我廳提出延續(xù)申請,并提交有關資料。
甘肅省環(huán)境保護廳
2015年4月22日
- [責任編輯:Soph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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