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4年第77號政府條文,自由港必須于2015年10月14日前,脫售印尼自由港公司的20%股份。
政府要求國營企業(yè),尤其是多元礦產(chǎn)公司(Aneka Tambang,簡稱Antam)收購印尼自由港(Freeport Indonesia)公司脫售的10.64%股份。
礦物與能源部長蘇迪爾曼(Sudirman Said)在雅加達與國會第七委員會舉行工作會議間隙表示,多元礦產(chǎn)公司收購印尼自由港公司股份是為了努力建設(shè)國家能力。
“最有可能收購印尼自由港公司股份的是多元礦產(chǎn)公司,因為該公司的活動范圍一樣,”他這么說。
他認(rèn)為,礦物與能源部將推薦國企國務(wù)部長和財政部長認(rèn)同收購印尼自由港公司的股份。
“這是良好機會。不僅作為業(yè)主,而且作為運作者,”他說道。
他說,多元礦產(chǎn)公司收購印尼自由港公司股份的步驟,將使我國持有印尼自由港公司股份增至20%。
他補充,政府將對印尼自由港公司的股票進行估值。
根據(jù)2014年第77號政府條文,美國礦業(yè)公司自由港—麥克莫蘭金與銅礦公司(Freeport-McMoran Copper & Gold Inc)控股公司必須于2015年10月14日前,脫售印尼自由港公司的20%股份。
目前,我國的股東通過政府已經(jīng)持有印尼自由港公司的9.36%,而其余90.64%股份仍由外國股東,即是自由港—麥克莫蘭金與銅礦公司控制。
因此至2015年10月14日,印尼自由港公司必須脫售10.64%股份。
根據(jù)2014年第77號的政府條文,2019年10月14日前(5年內(nèi)),自由港—麥克莫蘭金與銅礦公司必須脫售30%股份。
印尼自由港公司在重新談判簽訂工作合同的備忘錄,已決定脫售30%股份。
根據(jù)上述政府條例,政府責(zé)成外國簽訂合同的挖掘礦藏業(yè)者,如印尼自由港公司必須脫售30%股份。
我國第六任總統(tǒng),蘇西洛(Susilo Bambang Yudhoyono)在2014年10月14日簽署的政府條例亦稱,若脫股程序不成功的話,股份兜售的活動可在次年進行。
- [責(zé)任編輯: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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