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2013年第46號 公布調整至廣東省管理的自動進口許可貨物目錄
根據《國務院關于執(zhí)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廣東省暫時調整部分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的通知》(國函【2013】9號),自2013年7月1日起,廣東省自動進口許可管理實施機關由商務部調整為廣東省外經貿廳及地級以上城市、佛山市順德區(qū)外經貿主管部門,其... |
2013-07-02 08:41
根據《國務院關于執(zhí)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廣東省暫時調整部分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的通知》(國函【2013】9號),自2013年7月1日起,廣東省自動進口許可管理實施機關由商務部調整為廣東省外經貿廳及地級以上城市、佛山市順德區(qū)外經貿主管部門,其... |